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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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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1 16:3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规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工作,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质量,现对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为确保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公开、透明、合规开展,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
2. 各学位点所在院(系)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院(系)纪检委员参加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
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2018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1:1.2的比例公布复试人员(不足1人者按1人计算),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公布复试人员。
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1:1.2的比例公布复试人员(不足1人者按1人计算),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调剂人数公布复试人员。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 × 4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 × 3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其中听力占60分,口语占40分) × 30% 。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5 (管理类联考考生÷3)× 70% +复试成绩 × 30%,按学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
四、破格复试条件及程序
我校不接收考生破格复试申请。
五、资格审查要求
所有复试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院系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请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5)往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应届生须提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校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专科毕业到2018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六、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A类地区2018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学科门类要求
(1)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门类(类别)调剂;
(2)法律(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法律(法学)原则上从报考法律(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
七、拟录取工作要求
1.我校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达到我校要求,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我校将按照本年度招生计划向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意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371-85960212
监督电话:0371-86155836
九、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注:各学院复试时间如有变动,应及时将时间变动情况公布到各学院网站。
资料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
编辑|龚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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